贵阳-3数据Sharing开放考核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晋升-3数据Sharing-0。加强对-3数据Sharing开放Work的监督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实现-3数据Sharing。
development,public 数据应该以开发为主。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规定要求开放或规定开放应为开放;如果不清楚开放,应该是安全有序开放;禁止开放,不允许开放。公-2开放课题要积极推进公-2开放建立公-2开放的动态。处理公共数据应遵循依法收集、统筹管理、按需共享、有序开放和充分利用的原则,充分发挥公共数据资源在优化公共管理和服务、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府信息资源管理,实现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和开放,促进大数据智能化发展,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政府信息资源的采集、共享和相关管理活动。本办法所称政府信息资源,是指政府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文件、资料、图表等各种信息资源,包括政府部门依法直接或通过第三方收集、依法授权管理、依托政府信息系统履行职责形成的信息资源。
本办法所称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是指政府部门因职责需要为其他政府部门使用或者提供政府信息资源的行为。本办法所称政府信息资源开放,是指依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资源的行为。第三条政府信息资源属于政府,共享原则为开放,不共享的除外开放。
3、南京市政务 数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本市政务数据安全的整合、共享、创新应用,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政务数据和开放的规划建设、目录管理、整合共享、应用、安全及相关管理活动涉及国家秘密或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管理的政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