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经验 > 工程支撑体系包括什么,砖混结构需做哪些专项施工方案

工程支撑体系包括什么,砖混结构需做哪些专项施工方案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6-18 13:52:39 编辑:智能门户 手机版

1,砖混结构需做哪些专项施工方案

需要编制专项方案:安全文明施工、临时用电 、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土方开挖、脚手架搭设、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模板支撑、拆除、爆破工程、混凝土浇筑等。其中:(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二)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巨模等工程。(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V/㎡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 KV/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V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工程(3)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五)脚手架工程(1)撘设高度在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2)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4)吊篮脚手架工程(5)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6)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六)拆除、爆破工程(1)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2)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七)其他(1)建筑幕墙安装工程(2)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3)人工挖孔桩工程(4)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5)预应力工程(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砖墙砌筑,模板支撑,混凝土浇捣,粉刷、涂料、防水、屋面施工等

砖混结构需做哪些专项施工方案

2,建筑高度深度跨度超过多少必须要专家论证

(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建筑为坡度大于30度的坡屋顶建筑时,按坡顶高度一半处到室外地平面计算建筑高度。文物保护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筑高度,按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最高点(包括电梯间、楼梯间、水箱间、烟囱等构筑物)、中国传统大屋顶形式按檐口至地面高度计算建筑高度。规定建筑高度指建筑物室外地平面至外墙顶部的总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烟囱、避雷针、旗杆、风向器、天线等在屋顶上的突出构筑物不计入建设高度。楼梯间、电梯塔、装饰塔、眺望塔、屋顶窗、水箱间等建筑物之屋顶上突出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积合计小于标准层面积25%的,不计入建筑高度、层数。跨度是梁式构件的一种尺寸,用于板、梁、屋架等。跨度就是在进深方向的轴距(柱距),例如柱子平面定位图上,相邻柱子间,沿数字轴方向的间距,就叫框架梁的跨度。广义说,梁的两相邻支座中心线间的距离叫梁的跨度,屋架的跨度同理。自支座边缘计算的净距叫净跨。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第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一、深基坑工程(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四、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三)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五、拆除、爆破工程(一)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二)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三)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四)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六、其它(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二)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三)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四)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建筑高度深度跨度超过多少必须要专家论证

3,多少米的基坑需要专项施工方案和专家论证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一、深基坑工程(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2及以上。(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四、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三)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五、拆除、爆破工程(一)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二)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三)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四)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六、其它(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二)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三)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四)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5米以上深基坑,需要作专项工程施工方案,深度超过16米的需进行专家论证,因为达到16M属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般而言,基坑开挖深度超过3米应进行基坑围护设计,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基坑开挖深度大于5米应进行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应进行专家论证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一、深基坑工程(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2及以上。(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四、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三)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五、拆除、爆破工程(一)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二)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三)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四)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六、其它(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二)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三)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四)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基坑深度超过5米的时候需要进行专家论证。对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的深基坑支护专项施工方案设计,必须要注明支护有效使用的时限,必须完善专家的论证及相关单位审批手续。凡支护方案未经论证和审批的深基坑工程,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超过支护有效使用时限的深基坑,必须采取回填基坑等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坍塌事故发生。开挖前应根据地质水文资料,结合现场附近建筑物情况,决定开挖方案,并作好防水排水工作。开挖不深者可用放边坡的办法,使土坡稳定,其坡度大小按有关施工规定确定。基坑底面积基坑底面积在27平方米以内(不是20),且底长边小于三倍短边,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特别复杂的工程需要进行专家论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深基坑)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多少米的基坑需要专项施工方案和专家论证

文章TAG:工程支撑支撑体系体系工程支撑体系包括什么

最近更新

相关文章